最新消息
112年流感疫苗造冊作業
發布單位:
本所
發布日期:
112-07-10
提供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衛生所
詳細內容:
主旨:為因應本(112)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推行之需,請貴院(所)惠予辦理轄內計畫實施對象之接種意願調查與建立名冊及統計作業,並回報本所相關統計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本年7月4日桃衛疾字第1120061636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查對象與造冊及統計內容如下:
(一)醫事等工作人員:參考醫事等工作人員涵蓋範圍調查並彙整接種名冊及統計表。
(二)衛生局、所防疫人員:包括衛生局(所)之編制人員、第一線聘僱或約用人員、司機、工友等調查並彙整接種名冊及統計表。
(三)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含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護理之家(不含產後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機構、呼吸照護中心、精神醫療機構(係指設有急/慢性精神病床或精神科日間留院服務之醫院,不含精神科診所)、精神復健機構(含日間型及住宿型機構)之受照顧者與直接照顧上述個案之工作人員:調查並彙整接種名冊及統計表;前述機構如為醫療院所附設者,其直接照顧個案之工作人員,已屬醫事等工作人員之涵蓋對象,得免再造冊。
三.請貴院(所)於本年7月19日前將上開對象及各單位計畫對象之調查統計表電子檔寄送到承辦人之電子信箱,俾利據以辦理疫苗接種作業之相關事宜。
四.另有關上開計畫對象接種流感疫苗之接種處置費(內含診察費),將由疾管署統一透過健保署代收代付,撥付給合約醫療院所。爰請提醒該等人員接種疫苗時應攜帶健保卡,以利接種單位比對身分及申報接種處置費。
五.為維護調查對象之權益,請貴院(所)妥慎保存名冊資料,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進行資料運用,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性。
六.本文相關附件公告於本所官網最新消息或來電索取,本所承辦人簡護理師,電話:(03)3791888分機34,電子信箱:10039881@mail.tycg.gov.tw。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本年7月4日桃衛疾字第1120061636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查對象與造冊及統計內容如下:
(一)醫事等工作人員:參考醫事等工作人員涵蓋範圍調查並彙整接種名冊及統計表。
(二)衛生局、所防疫人員:包括衛生局(所)之編制人員、第一線聘僱或約用人員、司機、工友等調查並彙整接種名冊及統計表。
(三)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含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護理之家(不含產後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機構、呼吸照護中心、精神醫療機構(係指設有急/慢性精神病床或精神科日間留院服務之醫院,不含精神科診所)、精神復健機構(含日間型及住宿型機構)之受照顧者與直接照顧上述個案之工作人員:調查並彙整接種名冊及統計表;前述機構如為醫療院所附設者,其直接照顧個案之工作人員,已屬醫事等工作人員之涵蓋對象,得免再造冊。
三.請貴院(所)於本年7月19日前將上開對象及各單位計畫對象之調查統計表電子檔寄送到承辦人之電子信箱,俾利據以辦理疫苗接種作業之相關事宜。
四.另有關上開計畫對象接種流感疫苗之接種處置費(內含診察費),將由疾管署統一透過健保署代收代付,撥付給合約醫療院所。爰請提醒該等人員接種疫苗時應攜帶健保卡,以利接種單位比對身分及申報接種處置費。
五.為維護調查對象之權益,請貴院(所)妥慎保存名冊資料,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進行資料運用,以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性。
六.本文相關附件公告於本所官網最新消息或來電索取,本所承辦人簡護理師,電話:(03)3791888分機34,電子信箱:10039881@mail.tycg.gov.tw。
最後更新日期:11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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